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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4月1日起,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三号”专项行动,现将近期查获帕尔马遭遇双线惨败,降级威胁愈发严重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如下帕尔马遭遇双线惨败,降级威胁愈发严重:
涉酒案件:
1
2017年5月13日19时37分,毕成华醉酒后驾驶云EL49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杨三线K15+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依法对毕成华提取静脉血液,送楚雄锦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毕成华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31.18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已经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毕成华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帕尔马遭遇双线惨败,降级威胁愈发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土官中队办理)
2
2017年4月8日19时9分,黄昌发饮酒后驾驶云AHM62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沪瑞线2852公里800米处,被值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黄昌发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78.3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黄昌发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对其所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土官中队办理)
3
2017年5月12日21时40分,燕坤饮酒后驾驶云EEA571号普通二轮摩托行至绥丰路与金山南路交叉口10米处,被值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燕坤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1.1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燕坤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对其所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车管中队办理)
4
2017年5月13日22时37分,陈自高饮酒后驾驶云EU09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禄丰县城绥丰路与金山南路交叉路口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陈自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9.1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陈自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对其所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事故中队处理)
5
2017年05月12日21时49分许,罗长洪饮酒后驾驶云EB1448号小型客车行至绥丰路与金山南路交叉口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罗长洪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48.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罗长洪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对其所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机动中队办理)
6
2017年05月13日21时32分,潘绍文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至禄丰县城区绥丰路与金山南路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潘绍文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6.0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城区中队办理)
7
2017年05月12日10时30分,杨宏能酒后驾驶云EH2259号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禄丰县城区绥丰路与金山南路交叉路口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杨宏能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杨宏能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211.2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已立案侦办中。(城区中队办理)
8
2017年04月26日17时22分,李平生醉酒后驾驶云EE5050号小型面包车行至禄丰县城区龙城路与消南路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李平生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李平生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05.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已立案侦办中。(城区中队办理)
严重违法拘留案件:
1
2017年5月10日19时5分,邵玉能驾驶湘31-A6061号大型轮式拖拉机行至沪瑞线2852公里400米处,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邵玉能因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4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土官中队办理)
2
2017年4月8日18时35分,潘树忠驾驶云AY8Q27号小型面包车行至沪瑞线2852公里800米处,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限期仍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潘树忠因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限期仍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3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土官中队办理)
3
2017年04月27日09时40分,宋段华驾驶云F68475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安武线48公里200米处,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宋段华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4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罗次中队办理)
4
2017年05月22日10时12分,毕洪平驾驶云ER9891号小型面包车,在禄丰县城区绥丰路与金山南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毕洪平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4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对其所持驾驶证一次记12分。(城区中队办理)
吊销驾驶证类违法案件:
1
2017年03月29日20时32分,和志坚酒后驾驶云EY5957号小型轿车,在禄丰县城区世纪大街与龙城路交叉路口处,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在现场,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和志坚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其气体中酒精含量为292.9mg/100ml,到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所持驾驶证被楚雄州交警支队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城区中队办理)
供稿:禄丰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
编辑:三点水
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5月26日9时10分,邓晓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E75597号小型面包车在查姆大道与朝阳路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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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10时30分,杨平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ER622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元勐线路口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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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15时03分,郭绍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EHD13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县医院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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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16时48分,刘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EJC649号正三轮摩托车在新元双线146公里7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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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17时01分,温国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查姆大道与朝阳路路口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17年5月27日16时01分,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在巡逻中查获当事人杜刚驾驶云EX7742号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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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16时32分,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武定中队在巡逻中查获当事人何玉生驾驶云EU8776号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三非”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5月28日,李学春驾驶云ED9248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西路大石线交叉口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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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8日,张发兵驾驶云E80939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西路大石线交叉口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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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9日,谢存梅驾驶云E80925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西路大石线交叉口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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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9日,叶应琪驾驶云EJ4258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西路大石线交叉口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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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9日,李拾生驾驶云EP3320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西路大石线交叉口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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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9日,张学芬驾驶云EN9886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环城西路大石线交叉口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查获大队:双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5月12日,唐华谟驾驶云A089TF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元双线K73+2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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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付永建驾驶云EQ9032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元双线K73+2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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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3日,邱良彬驾驶云EQF886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元双线K73+200米处,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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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3日,周峰驾驶云E64517小型普通客车在中园东路与新元双线交叉口南1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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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林挺驾驶云EZ8622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元双线K73+6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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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文宏平驾驶云ER2545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元双线K73+8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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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高光言刚驾驶云EV3285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元双线K73+8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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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杨俊驾驶云EJ7455小型普通客车在化湖南路K2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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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赵红芳驾驶云EX6279小型普通客车在化湖南路K2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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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周文驾驶云EW4912小型普通客车在化湖南路K2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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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陈军红驾驶云EK0960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在元勐线K27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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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张永聪驾驶云EJ4938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在元勐线K27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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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钟有兵驾驶云GZV009小型普通客车在元勐线K27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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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刘建华驾驶云EY0428小型普通客车在元勐线K27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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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丁开伟驾驶云EDZ568小型普通客车在元勐线K27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私自拆除座椅),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给予其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楚雄交警提示,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楚雄交警微提示
在道路湿滑的雨天,轮胎和路面的摩擦力要比平时更低。当遭遇大雨天气的时候,由于路面积水较多,通过轮胎花纹排出胎面与路面之间的水需要的时间更长帕尔马遭遇双线惨败,降级威胁愈发严重;如果行车速度过快,便有可能导致轮胎花纹来不及排出所有夹在胎面和路面之间的雨水,容易形成水膜,进而降低摩擦力,影响刹车性能。
来源于禄丰公安、彝州平安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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